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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科技大学2008年引进优秀人才政策
作者:zzw 出处:时间:2008-4-10 14:54:10

为加强学科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,为学校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,诚邀优秀人才加盟山东科技大学。

一、引进对象

(一)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;

(二)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入选人员、“国家杰出青年基金”获得者、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 

(三)新兴学科和紧缺专业的博士和硕士;

(四)引进的博导一般不超过45周岁,教授、博士后、博士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
二、政策待遇

(一)来青岛校区工作的博士(后),学校提供校内房源一套,供其按届时政策和价格购买或租住。不享受学校提供房源的,学校给予5万元(税前)的住房补贴。特殊人才的待遇面议。

(二)欢迎两院院士、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入选人员、“国家杰出青年基金”获得者、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博士生导师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或长期兼职或短期合作,优惠待遇面议。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老师   老师

电话:0532-86057923  86057130        传真:0532-86057131

  址: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人事处   

邮政编码:2665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山东科技大学:http://www.sdkd.net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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